1、历史悠久,依法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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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次数: 5867 次 作者: 远望智库高级研究员 赵国安 发布时间: 2021-06-07
预备役制度是国家平时储备兵员,战时迅速扩充兵员的最有效措施,历来为世界各国所重视。冷战结束后,特别是本世纪以来,在相对和平的环境下,各国普遍在开始走精简军队员额,推进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的质量建军之路的同时,预备役作为公认的维持军力和改善军队结构的重大举措,也日益再度受到重视。尽管因面临的安全环境、经济条件不同,各国对预备役部队建设的重点和方法也不相同。但纵观这些国家的预备役部队建设,还是总能看到一些普遍的共性之处,这些普遍的共性的地方,对改进和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本文重点对法国、德国、俄罗斯、印度四国预备役(制度)部队建设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旨在得出一些规律性的做法。这里要说明的是法国和俄罗斯没有组建预备役部队,但他们都有相对完善的预备役制度,对后备力量的建设起到了预备役部队相同的作用,实质上是没有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故为方便理解在本文中未在概念上作详细区分。
1、历史悠久,依法施建
预备役制度由来已久,而最接近现代预备役意义的除英国和美国外,当属欧洲的法国、德国、俄罗斯和印度。
早在1789—1794年资产阶级革命期间,法国就实行了普遍义务兵役制;1793年法国国民会就颁布了《全国总动员法》,1798年法国元老院正式通过《征兵法》,依据这些法令对适龄青年进行服现役和预备役登记,组建国民自卫军、国民后备队。以后经过普法战争和一战、二战,法国对预备役制度屡经修订,不断演进、发展和完善,1971年颁布《国民义务法》,1992年颁布“2000年预备役”方案,1996年颁布《军事预备役法》,1999年和2006年又对预备役制度进行了两次重大调整,重新修订了《军事预备役和防务役组织法》,可见法国对预备役制度的高度重视。
德国的预备役制度始于19世纪,是各国公认的不仅比较早,也是比较好、比较成熟的国家之一。1808年普鲁士就开始秘密地组建过后备力量,1813年解放战争时一次就动员了10万军队,同年3月普鲁士正式颁布《后备军条例》,建立预备役部队;1844年颁布《后备军组织法》和《民军组织条例》,将预备役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并于1874年上升为全德意志的预备役制度。德国的预备役制度在德意志的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也曾一度对欧洲各国的预备役产生过重要影响。但也正是因其过高地估计了后备力量的储备,忽视了长期计划,导致二次大战后期后备力量不足,为其最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俄罗斯的预备役制度可以追溯至15—16世纪的沙皇时期,后经国内战争、卫国战争,预备役部队建设不断发展完善。苏联包括预备役在内的兵员动员工作相当成功,整个卫国战争期间,苏联共动员兵力达2700万,约占总人口的14.2%,为夺取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继承了苏联的一些主要做法,颁布了《俄联邦兵役义务和服役法》,在加强常备军建设的同时,对预备役建设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如提高预备役人员待遇、增加预备役期限等。
印度是世界上比较早建立预备役的国家之一,早在1917年英国殖民统治时期,英印政府就通过了《印度国防法案》,成立了大学生兵团;1920年通过了《印度地方法案》,建立了以英国预备役为蓝本的印度预备役体系;1939年组建民防志愿队;印度独立后1948年通过了《独立地方军法》,组建了印度地方军。经过长期的建设发展,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由正规预备役和补充预备役(地方军、国民学兵团、民防志愿队、家乡卫队)组成的预备役力量体系。
2、分类管理,各有特色
军队的战斗力在于固定组织形成的整体性、一致性。预备役与正规军的差异在于他们平时是民,分散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战时经过动员转换为军。因而科学的分类关系到动员的效率,对快速形成整体战斗力十分重要,对此各国都十分重视,在对预备役的分类上,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分类方式。如法国在2000年后,主要将预备役人员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在编预备役,由退役3年以内的人员组成,这类人员由军队事先通知其预备役的起止时间及服役部队,紧急时立即召回服役;第二类为志愿预备役人员。由超过3年在编预备役期,年龄在35岁以下的退役军官、士官和志愿兵组成,他们本着自愿的原则与部队签订预备役合同;第三类为专业预备役,主要是从事军地通用专业的人员,如医生、工程技术人员、翻译等,一旦需要征召其为部队服务。这种分类方法应该说主要考虑的是任务需求与人员能力的匹配性,易于进行快速动员和管理;德国将预备役分为一、二、三类进行管理,一类预备役人员年龄较轻,战时被编入野战部队,平时编入野战部队的架子部队中;二类预备役人员战时主要担负本土防御、守备以及通信交通等后勤保障任务,平时主要编在本土防御部队或乡卫团部队中;三类预备役没有明确任务和编组,主要根据战争的规模和持续时间进行动员;这样分类的特点是任务比较清晰、明确,平时便于训练,战时便于动员,平战转换效率高。俄罗斯2008年9月颁布的《俄联邦武装力量和其他军队人力资源动员储备和训练体系》也把预备役人员分为三类:一类是受过军事集训或退出现役不超过10年,并签订在常备部队军人职务上服预备役合同的人员,第二类和第三类是受过军事训练、并签订在保障部队和储存基地的军人职务上服预备役合同的人员,同时还对其服役年限做了规定。显然这样是按对口补充的部队进行分类,能够充分考虑预备役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能力,便于动员后快速适应战时的岗位需要。印度的预备役分类比较复杂,1988年《印度预备役部队法》将预备役分为正规预备役和补充预备役,其中正规预备役又称一线预备役,主要由陆、海空三军退役人员组成,这类人员没有编成建制单位,只是处于待命状态;补充预备役又称二线志愿预备役,主要由二线国防力量组成,编有建制单位,包括地方军、国民学兵团、国民志愿队、家乡卫队等,主要由民间志愿者组成。他们定期接受培训,并承担明确的任务,在维护国内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倍受印度政府器重。这种分类既突出了战时的适应性,又兼顾了平时国家和社会治安、稳定的现实需求,比较科学和合理。综上可以看出,尽管各国预备役的分类方法不尽相同,但分类管理、分层建设、分阶段动员的原则是一致的。
3、待遇明确,队伍稳定
为加强预备役部队建设,稳定预备役队伍,吸引年青人员加入预备役部队,各国都十分重视提高预备役人员的社会地位,规定多种措施保障预备役人员福利待遇。如法国通过制定条令条例对预备役人员的福利待遇做出6项明确规定:一是预备役人员可申请服现役,服现役期间可享受同级职衔职业军人的一切福利待遇;二是预备役军官可以晋升军衔,平时最高为上校,战时可晋升为将军;三是训练和进修学习期间,可享受一定的交通补助;四是预备役人员服现役满3年以上,可选择领取退休金或退役金;五是授予荣誉称号;六是可参加预备役军官协会或士官协会。德国1992年颁布的《德国联邦国防军预备役方案》规定,每个参训预备役人员从参加训练的第24天起,可得到经济补贴,退出现役的预备役士兵参加军事训练,从第13天起得到补助;预备役军官和士官退出现役连续3年每年都参加为期24天的军事训练,则每年可得到2500马克的补贴,同时训练期间预备役军官还可享受现役军官的一切待遇。俄罗斯法律规定:预备役人员应召进行训练,即为履行兵役义务,在训练期间理应享有一系列军人的待遇。一是工资,预备役人员为参加训练脱离工作(学习)期间,为其保留原工作(学习)单位,发给原工作(学习)单位平均工资(助学金),但其数量不得超过俄联邦法定最低工资的10倍,无业或个体从业的预备役人员由兵役委员会按俄联邦法定最低工资发给;二是应召参加集训的公民,在集训期间牺牲(死亡)、受伤或患病,享受强制人身保险,保险金由政府支付。三是在集训期间还可享受集训部队人员规定口粮标准所提供的给养,并按相应的类别配发被服物资。此外,参训人员还可按应征入伍军人规定标准领取往返差旅费、途中食品或伙食费。合同制军人转入预备役时有权选择俄罗斯联邦任何居民地作为定居地;原在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后应征服现役2年的预备役军官,将保留其拥有不低于应征入伍前职务的权利。印度预备役人员的福利待遇相对较高,地方军军人基本与陆军现役军人享有同等待遇。如参加营地训练时可享受生活补贴、往返营地的差旅补助、节假日参训的双倍薪金和补助、与军人相同的假期和旅行待遇、免费医疗,一定年后可享受退休金、伤残抚恤金,以及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颁发勋章、奖章等政治荣誉。对于国民学兵团则设有更多的激励机制,如优先就业、入学优惠、物质奖励,颁发国防部长荣誉勋章、国防秘书荣誉勋章和学兵团荣誉总监勋章等。
4、训用一致,针对性强
为建设高素质的预备役部队,各国都十分重视对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并呈现以下一些趋势。一是注重统筹。如法国将预备役教育训练纳入军兵种统一的教育训练大纲,由军兵种部队和教育机构统一组织施训;德国规定,预备役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每次组织训练前必须有18天的准备时间,由军区司令部作训处事先通知担负战时任务的训练部门周密制定训练计划;俄罗斯预备役人员的军事集训由俄兵役机关和施训部队共同负责,由军队具体组织实施,在施训部队的训练基地进行;印度历来对预备役的军事训练十分重视,三军正规预备役部队每年定期集训一个月,其它预备役部队的训练则各不相同。印度认为:“自国家独立之日起,印度国民就强烈要求对青年人进行军事训练。这样一方面对国家有利,另一方面可以训练青年人的性格,使他们朝着正规的方向发展。”印度的地方军陆军、空军和海军分队训练由各所属军兵种组织实施,国民学兵团的军事训练由国防部负责,费用由国防部和邦政府共同负责;民防志愿队的训练由最高民防教育机构负责。二是突出针对性。如法军认为:士兵首先是一个战斗者,所以必须对其进行承担任务所需要的干预、保护、支援、使用武器等能力培训,一般进行10—15天的能力测试,然后要完成20天的初级培训。德军对预备役人员参加训练的时间、训练内容进行严格规定。训练科目和重点也由应对常规战争等传统安全威胁向应对反恐、救灾、维和与人道主义救援等非传统威胁的方向转变;为保证预备役训练与现役部队保持一致,俄罗斯预备役训练全部集中在现役常备部队进行,而训练内容则根据平时、危机时、动员时和战时的使用方式确定;印度预备役军事训练最有特点的是国民学兵团,训练内容有基层指挥官与参谋军官培训、学兵培训,方式上有分队训练、营地训练、探险活动、青年交流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与社会服务活动,营地训练又设有年度训练营、随军见习营、国家综合营、国庆节营和基层领导能力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三是突出军官这个重点。如法国对作战预备役军官首先要进行20天的能力测试,然后进入为期60天的初级指挥培训,准尉军官第一年要在所在团接受30天的培训,第二年要进入军校接受2个为期15天的培训;德国《预备役概念》规定,预备役人员和平时期的训练和总长分别为军官12个月,士官为9个月,其它为6个月;俄罗斯的预备役军官培训主要依托国立高等院校军事教研室,目前俄共在72所地方高等院校设立了军事训练系,公民在军事教研室按照预备役军官训练大纲进行教学集训或实习,每年约培养2万多名预备役军官;印度也十分重视预备役军官的培训,设有坎普蒂和瓜廖尔两所培训学院,专门培训国民学兵团基层指挥军官与参谋军官。同时注意选派军队优秀干部充实预备役部队,保持预备役部队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5、精减规模,提高质量
冷战后,随着世界战略格局和安全形势的变化,各国的预备役建设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总得趋势是一致的,就是精简规模,提高质量。如法军预备役动员的思想就从“全民动员”转变为“严格按军队需要确定预备役人员的数量”,人数从冷战时的450万人,锐减至现在的不到10万人;但对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征召对象更侧重于地方和军事高等教育人才密集的地区;德国自冷战结束后,其预备役力量的裁减工作一直在继续,自1992年颁布《预备役方案》以来,1995年德国一、二类预备役力量从近100万人,减至47.5万人,至1998年缩减为31万,而《邦联国防2010计划》又明确将预备役部队削减至8万人,但其重点调整为向海空、特种部队以及一些高技术含量多的兵种发展;冷战后,俄罗斯的预备役规模也在大大缩减,根据2008年9月出台的《动员人力资源训练与储备构想》,主要招收退出现役10年以内、训练水平符合现役部队要求的退役官兵。这些人员军事基础好,熟悉部队情况,征召后基本不用复训即可执行任务;与其他国家不同,近年来,随着反恐活动的增加,印度的预备役建设的整体规模正存在不降反升的趋势。
6、作用突出,屡建功勋
预备役部队之所以为各国所重视,与他们长期以来在战争中的卓越表现是分不开的。如法国没有预备役部队编制,而是将预备役人员直接补充到正规部队中和现役人员一起执行战斗任务;德国在二次大战期间,除战前动员的几百万预备役军人参战外,平均每月还要动员15万左右的预备役人员参战,最高峰时竟达30万人;苏联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后,第二天,苏联开始进行战争动员,仅1个月的时间,在7月就征集了530万人,补齐了96个兵团。8月再次进行动员,在战争的头5个月,苏联以预备役为主组建了400多个兵团,整个战争期间,共动员兵员2700多万,对赢得战争最后胜利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印度预备役部队自组建以来,参加作战行动更为频繁。如地方军部队,组建后除参加1962年、1965年和1971年的三次战争外,还参加了出征斯里兰卡的“微风”作战行动;20世纪80年代末,协助正规军承担了更多次要任务,如参加旁遮邦和查克“拉克沙克”作战行动、东北地区的“犀牛”和“巴杰马”作战行动,同时还在国内发生骚乱或自然灾害时向地方当局提供了大量援助;同样,国民学兵团组建后也参加了很多作战行动,为正规军提供了有力地支援。如1965年和1971年的两次印巴战争等,都有印度预备役部队的贡献。
结论
综上所述,世界各国预备役发展的历史充分表明:预备役是国家保持后备力量的重要措施,是现役部队快速补充的来源,是缩减军队员额、减轻国家军队预算的最显著和有效的途径。同时对提升一个国家的国民国防意识、军事素养,增强军地联系、塑造整个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世界政治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预备役建设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面对世界安全形势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和借鉴各国预备役部队建设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预备役部队建设法规体系,加强和改进预备役部队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和十分现实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