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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近拟定多项举措支持军工产业发展

访问次数: 834 次    作者: 远望智库特约研究员 观富士    发布时间: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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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日本国内军工产业发展,夯实自卫队武器装备更新与生产基础,通过武器出口推进对外军事合作等,日本政府在2022年12月修订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等安保3文件中提出,“军工产业就是防卫力本身”,要从政策帮扶、资金援助、推动武器装备出口等方面支持军工产业发展。为此,2023年以来,日本政府相继采取制定《关于加强防卫省采购装备等开发与生产基础的法案》、讨论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针、新设“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OSA)制度”等举措,旨在强化防卫力生产基础。

一、日着力推动全政府支持军工产业发展

(一)制定《关于加强防卫省采购装备等开发与生产基础的法案》

2月3日,日本自民党国防部会等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了由防卫省制定并将提交国会的《关于加强防卫省采购装备等开发与生产基础的法案》,简称“防卫生产基础强化法案”。2月10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该法案。4月27日,日本众议院安全保障委员会通过该法案。5月9日,日本众议院全体会议对该法案进行表决,以执政党等多数赞成获得通过。该法案计划从2023年10月起正式实施。

该法案规定,为支持军工产业发展,直接向强化供应链、提高制造工序效率、强化网络安全、事业承继等的军工企业提供补贴,国家临时“国有化”重要事业难以承继的军工企业制造设施等。其中,强化供应链是指,将依赖进口的零部件转换为国产,以及为了应对禁止出口和海峡封锁等进口中断事态而多储备零部件等情况。提高制造工序效率是指,启用已有30年以上老旧工厂设备多,考虑购买新型机械和引入人工智能(AI)、3D打印机等尖端设备等情况。制造设施“国有化”是指,在没有其他从事装备品的企业,即使采取各种各样的支援措施事业仍无法承继下去的企业,由政府临时“国有化”其制造设施并委托其他企业运营、管理以削减固定费负担。

该法案规定,为推动武器装备海外出口,新设由国家设立支持武器装备海外出口的基金,补贴企业面向武器装备海外出口变更样式及性能所需资金。

为保护武器装备秘密,该法案还规定了针对向外部泄露武器装备有关秘密情报的企业有关人士的刑事处罚措施等。

(二)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针

4月25日,日本自民、公明2执政党召开首次实务者磋商会议,讨论放宽规定武器装备出口规则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针的措施。首次会议后,自民党和公明党还计划在五一长假后以每周2次的频率召开磋商会。

2022年12月,日本政府修订新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提出,武器装备海外出口是对遭受军事侵略等国家的重要支援,明确将修订严格规则出口规则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针等的方针。

根据现行的运用指针,战机、坦克和弹药等杀伤性武器的出口仅限共同开发和生产的合作国。非杀伤性装备在救援、运输、警戒、监视和扫雷5个领域允许出口。公明党对扩大非杀伤性装备的出口范围持积极态度,但对出口杀伤性武器的抵触感较强。

(三)新设“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OSA)制度”

4月5日,日本政府召开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确定了向共享法治等价值观的志同道合国家的军队提供武器装备等以协助其提升能力的无偿资金合作的新制度。新制度的名称为“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OSA)”,有别于限定非军事领域的政府开发援助(ODA)。2022年12月,政府在内阁会议确定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明确写入了“新设向志同道合国家的合作机制”,此举是对该方针的具体化。合作对象限定不直接接入国际冲突的领域。

首批合作对象为菲律宾、马来西亚、孟加拉国和斐济,日本计划向4国军队提供对领海和领空进行警戒监视的雷达及卫星通信系统等装备。目前,日本政府正在与菲律宾政府推进协调,计划夏季左右达成向菲军提供沿岸监视器材的协议。4月26日,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官邸与孟加拉国总理哈西娜举行会谈,双方就为缔结可实现从日本出口武器装备品的《防卫装备品和技术转移协定》启动谈判达成一致,并就通过运用日本直接支援共享价值观的志同道合国家军队的“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OSA)的新机制等强化安全保障方面的合作达成一致。这是日本宣布该新机制以来,对象国首脑首次访日。会谈上,双方还就如何利用OSA进行了讨论。

(四)自民党成立强化防卫产业议员联盟

2月21日,为推动武器装备出口,日本自民党有志国会议员认为有必要推动政府面向海外出口的措施,设立了新的议员联盟“根本促进构筑下一代防卫产业与海外装备转移会”,确认致力于修订“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针等。就任会长的小野寺前防卫大臣称,“日本军工企业撤出军工产业的状况不断,希望在推动新的防卫技术开发的同时,创造有利于安全保障的体制”。议员联盟认为,武器装备出口在推进与出口对象军事合作方面是有效的,与日本的安全保障直接相关,将致力于修订“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针及在政府内部设立发挥司令塔功能的组织等课题。

(五)将推动武器出口列为使领馆正式业务

据日本《产经新闻》4月13日报道,多名政府有关人士透露,为扩大武器装备出口,日政府正在研究将促进武器装备海外出口新列为设在他国的大使馆等在外使领馆的正式业务。自卫队派遣的武官与在外使领馆职员合作,主动参与获取外国政府订单,全政府推动扩大武器装备出口,以推进与共享价值观的志同道合国家的防卫合作,以强化防卫产业基础。

作为推进防卫合作的主要一环,武官参与了防卫装备的海外出口。为获得装备订单涉及到广泛的活动,不仅需要掌握各国公布的采购计划,还需要事前掌握需求以协助企业提交标书。明确促进武器装备出口作为在外使领馆的正式业务,外务和防卫部门可以构建协作开展工作的态势。围绕防卫装备海外转移,2022年12月修订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提出,为便于在广泛领域推动防卫装备海外转移,由官民一体推动转移,如研究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针等。

(六)防卫省将扩大调研武器装备出口需求

防卫省将扩充针对东南亚武器装备出口实现可能性的调查活动功能,以探索各国所需装备和技术。目前,已经开始对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的调查活动,并研究今后对其他国家实施,以此振兴军工产业。

近年来,对日本而言,获得与深化军事合作直接相关的武器装备订单在创造利好日本的安全环境上的重要性日益增加。但是,日本企业实际获得外国政府成品订单,仅有2020年三菱电机与菲律宾国防部签订的警戒管制雷达1例。从2020年起,防卫装备厅就针对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4国推进掌握需求、与民间企业共享信息以促进提交标书的工作。因此,防卫省计划通过强化调查活动以增加出口实绩。

武器装备从护卫舰、潜艇、运输机等大型装备到中小型装备、系统技术,领域十分广泛。防卫省称,“东南亚各国需求不同,针对各国的战略不可或缺”。有时则是需要日美联合开发的装备,此时就需要与美国进行协调。防卫省将基于这些情况,推进调查与提案工作。最终,作为合同主体的民间企业积极在当地开展营业活动十分重要。日本政府考虑在修订“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在使领馆构建支援态势,以促进民间企业的活动。

二、日本强力支持军工产业发展暗含多重目的

(一)进一步突破“和平宪法”限制,谋求实现“国家正常化”

谋求实现“国家正常化”是日本一直以来的夙愿,解禁集体自卫权、提高防卫预算、增加海外派兵、开展“二手装备”防务外交,以及日本新设“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OSA)制度”和即将修订“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针,进一步放宽武器装备出口等,是日本不断突破“和平宪法”约束,企图彻底摆脱战后国际秩序体系的重要手段。日本政府强力支持军工产业的发展,可以进一步促进与与美欧等军工产业发达国家的技术合作,提升其武器装备技术水平,有利于重建完整的军事工业体系。强大的军工产业助推日本武装力量的迭代升级,进而为日本谋求“国家正常化”目标服务。

(二)推动军工产业发展,降低自卫队武器装备采购成本

由于日本军工产业的客户仅为自卫队一家,订单数量有限,导致军工产业产能过剩、成本利润不合理,许多军工企业被迫退出军工产业。2003年以来,已有超过100家公司退出了防卫领域。同时,自卫队装备采购成本也居高不下。日本政府认为,根本强化防卫力首先要强化武器装备生产基础。面对新一轮智能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深刻影响全球军工产业体系,进而决定各国武器装备实力水平的现实,日本政府加紧采取立法、资金补贴、全政府推动武器装备出口等举措,以期强力支持军工产业发展,降低自卫队武器装备采购成本的同时,推动日本军工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在新一轮军事科技革命中不跌至落后局面。

(三)通过武器装备出口,谋求扩大地区影响力

日本政府设立新制度、全政府推动武器装备出口,一方面有利于强化其军工产业发展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武器装备援助支援对象国能力构筑,扩大对对象国及在地区的影响力。近年来,日本通过与东南亚国家签署海岸警卫合作协议、帮助训练海岸警备队人员、援助海上巡逻艇、提供反潜巡逻机等方式,帮助相关国家提高海上警备能力,借此拓展自身影响力。这将有助于日本实现其在特定地区内渗透军事力量、拓展军事影响力、增强军事话语权的目的。

近期,日本又不断以维持“印太地区”的“自由、民主、法治”为由,强化在该地区强化军事存在。3月下旬,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访问印度时,发布实现“自由开放的印度太平洋太”构想的新行动计划,由4个支柱构成。其中,第4个支柱是从海洋到天空的安全保障和安全利用措施,提出日本将通过人才培养、强化与海上安保机构合作、与各国海岸警备队的共同训练等方式,支援强化各国海上执法能力。推进自卫队和各国军队共同训练、RAA(互惠准入协定)和ACSA(相互提供物资劳务协定)等法律机制建设,与印度、美国的联合训练及与东盟各国和太平洋岛国的亲善训练。提高空中态势感知能力,积极推进警戒管制雷达的转移和人才的培养与交流。同时利用卫星实行监测、推进人才培养和信息共享等。

综观日本一系列动作,今后日本将以东南亚各国、太平洋岛国、环印度洋各国为重点推进武器装备出口,以期扩大在印度太平洋地区的存在感和影响力。

(四)强力支持军工产业发展,对华防范与遏制一面突显

2022年12月,日本政府修订《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等安保3文件,将中国定位为“前所未有的最大的战略挑战 ”,日本近期发布的2023年版《外交蓝皮书》及G7外长会议均冲重申了这一定位。2023年以来,日本加紧西南离岛武装力量建设,启用陆上自卫队石垣岛基地、与美首次在西南地区实施“铁拳·2023”演习,拟定强化西南离岛机场、港口建设和加速部署远程武器计划,一系列动作针对中国意图明显。2022年12月,日本政府修订《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等安保3文件,正式确定保有“反击能力”(对敌基地攻击能力),军事战略向“攻势”转变。为此,日本加速向美采购“战斧”巡航导弹、改良并延迟“12式陆基反舰导弹”射程、发展潜射巡航导弹、建设军用卫星星座、引进AI等尖端技术等。这些先进军事装备需求项目将进一步牵引日本军工产业发展,同时也将强化日本与中国对抗的军事实力。

此外,日本推进武器装备出口及技术转移的合作对象,多是军事对华打压与防范对象,其利用武器装备出口推进军事合作对华防范与遏制的一面突显。其中,与日本签订《防卫装备品及技术转移协定》的美、英、法、德、澳、印,近年来通 “过日美印澳四国集团(QUAD)”、“美英澳(AUKUS)”、“五眼联盟”、“蓝色太平洋伙伴关系”等机制,不断加大介入印太地区事务及对华打压、遏制力度。印度、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与中国存在陆上领土或海洋权益争端,日本通过向其出口武器装备并开展情报合作,提高其与中国进行军事对抗实力及共享涉华军事情报。日本向菲律宾出口的搜索雷达将共享探测数据,利用菲在南海地区便利,监控中国在南海地区海空部队调动与活动动向。

三、日本强力支持军工产业对我启示

面对新一轮智能科技革命对军工产业发展带来的课题,及我主要作战对手之一的日本强力支持军工产业发展带来的挑战,我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速强化我国军工产业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做好武器装备支撑。

(一)深度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吸纳民间先进科技创新成果赋能军工产业发展

当前,以智能科技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革命大潮正迅猛袭来,新兴科技赋能武器装备助推战争形态与作战方式加速演变。我国军工产业必须在前沿性、颠覆性技术方面加大研发投入,探索太空、网络、深海、生物、认知等新领域新型作战力量生成所需的技术与武器装备研发,确保在新一轮军事科技革命中走在前列。民间部门在新一轮产业革命创新中走在时代前列,也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我国军工产业必须吸纳和借鉴民间先进成果赋能军工产业发展。军民融合战略是赢得国际科技和军事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之举,我必须加速深度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军民一体推动我国军工产业转型升级。

(二)完善军工产业发展立法,推动全社会强力支持军工产业发展

加强国防科技工业法规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军民融合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引导、规范、保障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以立法的形式为我国军工产业发展扫清制度障碍,保障民间部门参与军工产业的权利,保障民间科技创新成果效益,明确军地部门助力军工产业发展的义务,规定违反武器装备生产管理等处罚措施等。设立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风险补偿和扶持机制,鼓励支持地方政府、符合条件的机构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立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推动军工高技术产业发展。

(三)推动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出口和援助武器装备,以武器装备合作提升我国地区影响力

推动向东南亚友好国家出口武器装备、向太平洋岛国援助武器装备,通过武器装备出口和援助深化与有关国家的合作关系,提升我国在地区的影响力,抵消美日等反华国家企图通过武器装备合作拉拢有关国家一致对我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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