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智库提出强化美国技术优势的行动性建议
访问次数: 939 次 作者: 远望智库技术预警中心 书香慧言 编译 发布时间: 2021-08-13
为了使美国能够更好地参与日益激烈的全球技术竞争,美智库新美国安全中心近日发布题为《从计划到行动:将美国的国家技术战略付诸于实践》的研究报告,建议美国决策者采取具体而实际的举措来落实国家技术战略。主要建议如下:
商务部将成为美国政府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国家技术战略的最重要实体之一。虽然商务部的领导负责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交汇领域的一系列问题,但该部门并没有做好履行其不断扩大的使命的准备。为此,国会和行政部门应采取以下必要措施:
(一)扩大商务部所属工业与安全局(BIS)的职能。工业与安全局应担负监管和保护美国技术供应链的责任,并按照财政部恐怖主义与金融情报办公室的模式进行重组,以履行其增加的职责。(二)指定商务部为美国情报界成员。正式确定商务部在情报事务方面的作用,将提升政府为执行国家技术战略而开展经济、贸易和技术发展方面的分析能力。这项工作应该在保持商务部的科技、统计和经济任务、避免对其既有职能造成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同步实施。(三)建立一个信息融合中心,并将其总部设在国际贸易管理局工业与分析办公室。该信息中心将使商务部能够通过收集和整合大量开源和专有信息来更好地了解国内外的工业与技术发展趋势。(四)扩大对现有工业调查机构的使用。对特定行业的定期调查将为决策者们更好地提供有关研发趋势、制造能力以及供应链风险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五)在商务部下设立《国防生产法案Title III》办公室。新办公室的目标是监督与经济或技术竞争力相关的非军事项目。此举将顺应修订后的《国防生产法》中扩大的“国防”概念,并缓解国防部现有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六)解决商务部资源受限问题。国会应确保为商务部分配足够的财政和人力资源,以适应其扩大的职能。
美国政府需要更新立法和法规,以应对新的供应链和技术转让风险。为此,国会和行政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调整第13873号行政令——《确保信息和通信技术及服务供应链的安全》并使之成法。该法律应授权商务部长审查、授予或吊销外国实体在美国销售信息与通信技术和服务的许可证。(二)更新《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伯曼修正案。这部与信息材料有关的修正案,与2021年商品化数据的生成、传播和利用的范围和规模不同步。修订后的修正案将为当前和未来的主管部门提供足够的解决数据隐私与间谍威胁的空间。(三)为联邦研发资金的领受者制定最低限度的网络与人员安全标准和要求。美国的决策者们和政府官员正在重新致力于保护美国的研发基础设施免遭知识产权盗窃。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应与司法部合作,为联邦研发资金的领受者制定网络与人员安全的标准和要求。(四)制定国家数据保护和隐私法。联邦法律将消除当前在发现和消除涉及在美经营和投资的外国公司的国家安全与供应链风险方面存在的障碍。该法律还将消除日益繁杂的州与地方法律,这些法律给私营企业带来了负担并扼杀了创新。
技术政策的决策责任分散在一系列政府部门和机构中。国会和白宫需开展合作,以确保有效的机构间机制落实到位,进而协调和落实技术政策。为此,立法人员和行政官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技术安全协调组(TSCG)。该小组应该是协调技术与供应链相关监管和政策行动的跨机构部门。这种分组方式对于确保采取协调一致的技术战略实施途径至关重要。(二)在政府范围内定义“关键技术”,并创建用于做出优先决策的框架和机制。美国政府对于关键技术的组成缺乏统一的定义。制定“关键技术”定义是阐明技术政策战略愿景的不可或缺的一步,并且在定义时还需要能够确定优先事项。(二)制定法律并将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的工业与分析办公室指定为联邦政府的外国公司风险信息中心。目前,并没有这样一个跨部门机制来整理或分享通过审查和调查获得的外国公司尽职调查情况或风险信息。创建一个专门从事工业与技术分析的开源情报中央存储库,将有助于建立统一的特定实体风险概貌,并减少低效和重复的工作。(三)在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内建立“国家经济与技术安全情报中心”(NETSIC)。该中心的关键职能应包括集中和汇总外国工业基础漏洞的相关情报,跟踪国外新兴技术的发展,绘制国外供应链和经济依存度“地图”。
美国政府需要有更大的能力来倡导、维持和拓展与盟国及其他志同道合国家的技术合作关系。美国将越来越需要与伙伴国开展合作,以成功解决最棘手的技术政策问题。美国政府需要一个专门的官僚和组织架构,来统一和正规化新生的倡议。为此,国会和白宫最好在国务院设立一个技术合作办公室。该办公室由负责技术的助理国务卿领导,将成为管理美国在世界各地的技术合作伙伴关系的牵头政府实体。一个正式成立的常设办公室对于维持国际技术合作至关重要。